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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召开学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专题新闻发布会

2017-12-05来源:网络整理

  1月12日,文化部召开学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专题新闻发布会。文化部党组书记、部长雒树刚就文化系统学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有关事宜进行了发布并回答了记者提问。文化部党组成员、部长助理于群主持新闻发布会。

  雒树刚在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文化部学习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有关部署。他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期通过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文化领域的重要实践,对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文化部将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主要精神,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举办专题培训班、开展法律宣讲等多种形式,组织全国文化系统进行全面深入的学习宣传。同时,文化部将以学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为契机,继续推进各项重点改革任务。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和社会化、数字化,提升服务效能。加快研究出台相衔接、相配套的公共文化法规和政策,积极推动公共图书馆法尽快出台。加快将法律中确立的各项公共文化服务制度落到实处。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已于2016年12月25日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将于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该法共六章65条,对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与管理、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分别作了详细规定,是我国文化领域一部重要的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法律,对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文化室主任朱兵、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司长张永新出席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据介绍,下一步,文化部将配合全国人大召开宣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座谈会;作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牵头部门,会同其他25个部门分解落实各项任务,制定协调组落实的具体工作方案;召开文化部学习宣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视频会议,就文化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制定文件,下发通知,明确各地文化部门和公共文化机构的主要工作任务;开展分级分类培训工作;配合全国人大相关部门做好条文释义和解读工作;开展宣讲活动;启动学习贯彻情况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