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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印发《“互联网+中华文明”三年行动计划》

2017-12-05来源:网络整理

  12月6日,国家文物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互联网+中华文明”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计划提出,到 2019 年末,初步构建文物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体系,基本形成授权经营、知识产权保护等规则规范;树立一批具有示范性、带动性和影响力的融合型文化产品和品牌;培养一批高素质人才,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博单位和骨干企业;初步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开放协作、创新活跃的业态环境,扩展文物资源的社会服务功能,为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形式、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文化繁荣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计划明确四项主要任务。一是推进文物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建立文物资源信息名录公开机制,并逐步推进文物资源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二是调动文物博物馆单位用活文物资源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文物博物馆单位在文物藏品资源、学术研究、人才队伍、形象品牌等方面的优势,加强与社会力量的合作,建立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合作机制,促进文物的合理利用和中华文明的传播弘扬。三是激发企业创新主体活力。鼓励各类市场主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互联网创新成果为支撑,依托文物信息资源,重点开展互联网+文物教育、文物文创、文物素材再造、文物动漫游戏、文物旅游,以及渠道拓展与聚合等工作。四是完善业态发展支撑体系。计划从政策保障、经费支持、人才保障、机构保障四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

  以下为通知原文。

国家文物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关于印发《“互联网+中华文明”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文物博函(2016)19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文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17号)和《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国家文物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共同编制了《“互联网+中华文明”三年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文物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2016年11月29日

  附件:《“互联网+中华文明”三年行动计划》